第2034章 东南西北风(2/3)
主要图的是燕兴厂新的股权分配计划,还有已经投产却一直没有敲定股比的轧钢厂。
先说燕兴厂的股权结构调整。
这并不是特意针对哪个,而是基于今年“调整”和“稳定”两点决议,做出的总体改变。
之前不提过一嘴嘛,前两年引进的项目太多了,最后发现根本消化不了。
所以,砍了很大一部分。
石化合作方面,只保留了胜利和京城两地,其它的全部裁撤。化肥和化纤等大项目,也取消了许多。
并确定,未来两到三年之内,不再成套引进设备和技术。
这一系列决定,是为了缓解外汇支出压力,和大基建带来的货币超发问题。
归根结底,是为了缓解通胀。
还有外汇,从年初开始施行双轨。
这一变动,导致大量已签订单,需要重新协商。
截止于六月,已经有大约五亿美元的订单撤销,还有许多依旧在协商谈判当中。
总量上看,至少百分之十五的外贸订单受波及。
这些调整从内部角度看,是基于实际情况做出的优化。从外部角度看,毫无疑问属于单方面违约……
这也是大趋势。
抽象一点的比喻。
首都机场刚落成时,有一幅争议挺大的壁画。三号看到后说“可以嘛”,但到了去年壁画被部分遮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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等明年,壁画会被三合板彻底钉死。
这一钉,就一直要等到90年亚运会之前。
连港岛的那位霍都说,在内陆投资最怕变来变去。
所以,继上次先形成决议再打商量,结果碰的一脑袋包,险些没法收场之后。这次能提前考虑这考虑那的各种权衡,寻找合适的时机提出来,属实已经非常给曲某人面子了。
具体到沧浪公司投的燕兴厂,被指出违反了除对外工业区之外,私人、私企于内陆的投资项目,不准超过百分之四十九持股比之硬性规定。
沧浪的股权结构中,正兴和建行占了大头,是符合规定的?
不。
是当时做决定的人,忽略了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。
外资和个人不能超过百分之四十九,这条规定设立的目的,是为了保障工厂和企业“受控”。
建行虽然在沧浪持股,但不允许参与公司管理和运营。所以,银行持有的股份不能算数。
剔除掉建行的持股,曲某人、梅宣宁两个自然人,再加BE公司,三方占了沧浪公司的大头。
所以,沧浪总公司暂且后面再说,但就燕兴厂而言,公家必须增补百分之十三的股份,使持股达到百分之五十一。
不凭白要股份,算是以地皮入股。
沧浪公司在蛇口,不就是那么干的嘛。
至于这家汽车厂落地的背景,以及当时好些人的感动,各种拍胸脯打包票……那是另一码事,不能混为一谈。
另外,原为宝钢二期工程订购,后来因为调整造成了违约风险,最后由沧浪接手订单,改为落地京城的2050mm热连轧机及配套设备,也需要有个明确的说法了……
三菱机械出品的全套热连轧设备,价值27.8亿美元。
首钢拿出来合作的一大一小两家冷、热轧钢厂,连地皮、工人带新旧设备,满打满算全加在一起还不够一亿美元。
两家股份如何分配,一直就没有落实。
去年厂房改建、设备落地调试和岗位培训,没有产生就没有效益,也不涉及结算什么的,事情就一直悬在那里。
今年试产的钢板已经用在微型面包车上了,不能再继续拖下去啦。
其实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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